继2026年1月面向全校二级单位就《内蒙古大学教学科研实体单位公用房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试行)》完成线上意见征集后,为盘活办学空间、提升资源利用效能、落实公用房收费管理制度,7月10日,资产管理处组织召开现场征求意见会,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及科研单位负责人参会。会议由资产管理处处长刘崎峰主持。

会上,刘崎峰处长阐述了公用房收费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并对《内蒙古大学教学科研实体单位公用房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核心条款进行了系统解读,重点明确了分级分类的定额配置标准、硕博研究生工位标准、科研平台减免及超额阶梯收费等关键内容。

在交流研讨环节,各单位围绕公用房数据核定、大仪开放平台用房面积核算、消防改造面积核减等问题开展交流。资产管理处相关人员就现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就下一阶段开展数据复核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