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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松懈,履职尽责不掉线——资产管理处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2022-11-14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既是一场战役,又是一次大考。面对疫情,资产管理处坚决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在进校积极参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工作人员在各自岗位上采用微信、电话、业务系统等网络办公方式,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和采购、资产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做到了“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业务推进”。 

一、勇毅前行,抗疫和业务两不误

在本轮疫情中,我处处长祁兴慧同志带头驻校,副处长李惠民同志主动申请在南校区参加抗疫工作,乃日格、乔中信等同志积极投身抗疫一线,深度参与疫情防控的后勤保障、核酸采样、值班值守等工作,在疫情防控一线全力以赴,不舍昼夜,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

李惠民同志被指挥部安排到南校区东院后勤保障组参与抗疫工作,与后勤保障处领导共同坚守、监督、参与食堂内部工作人员的多个闭环管理工作,确保食堂工作人员无一人感染新冠病毒。期间,主要完成了30多个订餐点万余名师生员工每日三餐的预订统计及配发、第三方供餐公司对接、零食包和学生返乡随身包的配装、配发等工作。同时,完成了本职管理工作、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指导工作。

面对艰巨的核酸采样和采购工作,乃日格每天按照学校安排凌晨开展核酸采样、交样、医疗垃圾处理工作,其他时间参与医疗物资搬运、采样管贴码,采样前物资准备等工作,在繁重的抗疫工作中,他仍不忘本职工作,在抗疫岗位上利用间隙时间坚持完成采购计划申报工作和电子卖场采购工作,并及时联系财务处积极落实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指标,为采购项目的尽快推进不懈努力。疫情期间及时完成10个项目采购计划申报工作和36项电子卖场采购计划申报、发布公告、签订合同等工作,保证了采购工作不断档。


二、步推进,采购质量、采购效率和采购进度共提升

未雨绸缪,为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做足准备。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我处结合全年工作任务,全面梳理疫情防控期间的重点工作,迅速行动,提前谋划,9月29日,将采购业务办理需用到的资料和平台电子锁等提前准备好,并逐一叮嘱采购代理机构安排好做项目所需的设备等,避免因十一假期或突发情况耽误我校采购项目进度,保证了居家办公工作正常开展。

及时完成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为最大限度节约采购时间,确保采购公告发布截止时点前顺利完成采购任务,疫情期间,我处及时开展意向公开工作,对已发布意向公开的采购项目及时与采购人联系并多次催促尽快进行采购论证等采购前期准备,疫情期间共公开采购意向5项,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


扎实推进采购需求论证、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工作。为确保高效高质完成采购任务,针对疫情期间专家无法参加线下会议,我处及时调整采购论证方式,运用腾讯会议对“实验室X射线吸收精细结构谱装置搭建、电子顺磁共振波谱仪、液氮塔及真空管路系统、测序仪”等4个采购项目组织线上论证,并针对每个项目建立单独的微信群,监督并督促采购代理机构保质保量完成每项采购任务,确保采购项目正常进行。对于需要委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疫情期间我处积极联系交易中心,计划报送后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紧盯项目节点,与业务分配处室、组织处室、项目负责人等积极沟通,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疫情期间共发布采购公告10个,为保证本年采购任务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支撑。

积极组织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工作。为不影响设备正常到货,我处积极组织采购合同签订工作,积极联系学校法律顾问审定合同,联系中标供应商尽力完成合同签订,疫情期间共审核、签订、备案项目采购合同25份,审核网上竞价采购合同49份。并敦促外贸代理机构及时联系设备厂家,全力保障设备正常到货。

充分发挥网络系统优势,保障小额、急需物资能够快速采购。对于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的采购项目我处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优势,截止目前通过“网上竞价/比选”采购方式采购项目118项,预算2388.26万元,保证了采购业务的正常开展。对于紧急特殊情形采购,我处根据建立的紧急特殊情形采购机制,积极进行紧急特殊采购政策指导,通过采资一体化系统及时完成采购申请报批,疫情期间共提交紧急特殊情况采购7项,采购预算315.67万元(不含大宗已采购未备案的采购项目),保证了急需的疫情防控物资及时到位。


    三、有序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齐推进

扎实推进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登记工作。疫情期间,资产管理处充分利用业务系统进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登记审核业务,截至目前共审核登记固定资产11笔,总值70.24万元。确保资产及时入账,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协助各单位做好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疫情前,已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制定了工作方案,完成动员、培训、宣传等工作,疫情期间我处积极协助各单位开展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盘点工作,为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有序推进学校智慧房产管理平台一期建设。疫情期间,我处根据《内蒙古大学公用房分配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讨论、确定了房产管理系统基础数据管理、单位用房管理、公房调配使用等业务办理流程;并结合往年房产相关数据报送要求、参考其他高校,在线上讨论、确定房屋类型、性质、用途等主要字段内容,整理知行楼、逸夫楼、北正楼等32栋楼宇每间房间的类型、性质、用途、使用单位、使用人等信息,制定了《内蒙古大学公用房申请报告》模板,有序推进办公用房管理学校智慧房产管理平台建设,为构建“房屋领用人-房屋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的多级动态管理体系,建立多方验证数据维护机制,为实现房屋数据信息化提供有力保障。

    研究制定相关单位公用房分配方案。实地查看南校区东、西院教学用房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单位在南校区具体楼宇、楼层的分配方案,推进公用房统筹有效使用。

及时完成国有资产月报上报工作。按照财政厅要求,及时编报国有资产月报并及时上报,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夯实国有资产报告的数据基础。

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数据统计报送工作。按照《内蒙古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内大发[2022]52号)及《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和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内大发〔2022〕49号)文件要求,我处认真开展统计工作,按时报送固定资产相关数据。

四、及时宣传,政策普及和业务指导同落实

疫情期间,我处积极发布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疫情期间采购相关政策通知,明确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程序。修订《内蒙古大学采购业务指南之疫情防控期间如何采购》,为疫情期间各类采购业务流程提供指引。组织“‘采资一体化系统’采购业务常见问题”线上培训,充分利用信息化提升采购效率。借助网站、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耐心解答老师们遇到的采购和资产管理业务问题,切实加强业务指导,为广大老师提供便捷的服务。



下一步,在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我处在年度目标任务不减的基础上,保证疫情防控不松懈、服务不掉线,仍将不断强化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和规范采购和资产管理,着力提升采购质量和效率,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争取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