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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0-03-31

2018年度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通报表扬名单

 

一、自治区本级部门(21个)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审计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交通厅、自治区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二、盟市财政部门(7个)

兴安盟财政局、呼和浩特市财政局、阿拉善盟财政局、呼伦贝尔财政局、包头市财政局、巴彦淖尔财政局、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文件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