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捐赠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保证捐赠物品等妥善管理和使用,学校决定开展60周年校庆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各单位(部门,下同)在校庆活动期间接受捐赠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范围按照《内蒙古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内大发〔2017〕18号)第四条执行。
二、程序
(一)接收捐赠单位对捐赠物品进行清点后,填写“内蒙古大学60周年校庆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可登陆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
(二)接受捐赠单位资产管理员将登记表(如有价值凭据及捐赠协议一并附后)送交资产管理处(行政楼507室)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三)资产管理处负责汇总各单位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入账凭证,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
三、有关要求
(一)学校尊重捐赠单位和捐赠者意愿,对校庆捐赠物品依法依规严格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扣留、挪用和损毁。
(二)请各单位于11月3日前完成该项工作。期间,如有问题可联系资产管理处(联系人:王崴;联系电话:4994055)。
内蒙古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