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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2018-09-30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请各单位、各部门报送本单位资产分管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

(一)资产管理负责人

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资产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可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以及处置等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本单位资产管理体系,掌握国有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及使用情况,保障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资产管理员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4名

名工作人员担任资产管理员(多人应明确工作分工)。资产管理员原则上应为事业编制人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且不可频繁更换。如确需更换人员,须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并做好本单位

资产管理的交接工作。

资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资产的验收、领用、登记、调拨、借用、转让、捐赠、报损和报废等手续办理,并做好资产盘点、清查、统计和资产信息更新维护日常工作。

二、其他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内蒙古大学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备案表”(请从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于5月6日前将资产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名单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到学校资产管理处(行政楼507室;联系人:王崴;联系电话:4994055),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904661787@qq.com

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资产管理员尽快申请加入内大资产管理QQ群(群号:208779381),并以“单位名称-姓名”的格式修改群名片。

 

内蒙古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