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简化自行组织采买的印本文献登记入账流程,根据《关于规范使用各类经费购买文献资源和相关设备的通知》(内大党政办发﹝2014﹞63号,下称《通知》),经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图书信息与技术部沟通,将相关流程确定如下:
一、自行组织采买的印本文献由经办人按《通知》规定到图书馆办理登记手续。不再需要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二、经办人凭购书发票及图书馆核查责任人签字盖章的书目明细等凭证到财务处报账。
三、图书馆建立相关资产实物明细账,并按季度填写《内蒙古大学自行组织采买印本文献明细表》(见附表)报送财务处和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和资产管理处按报表入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财务处与资产管理处建立相应对账机制。
本规定从2018年起施行。
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图书与信息技术部
2018年2月27日